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线索的通告
南召县广大市场主体:
为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撤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作用,防止滥用“撤三”程序扰乱合法经营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我局现面向辖区内市场主体公开征集商标恶意“撤三”行为线索,并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的商标恶意“撤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明知或应知相关经营主体的商标已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仍提出“撤三”申请的;
2、对同一经营主体的同一商标被反复、多次提出“撤三”申请的;
3、其他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增加经营主体持有和维护商标权成本,破坏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撤三”行为。
二、线索报送要求
如您单位正在遭遇上述商标恶意“撤三”行为,请及时填写《线索汇总表》(可见附件)向我局报送相关线索,线索需指向明确,佐证材料应充分详尽。
《线索汇总表》需包含以下信息: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经营主体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商标实际使用范围等。若经营主体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或者无法提供使用证据的合理理由,请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形。
三、报送方式
请将填写完整的《线索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箱:nzxzscq@163.com
联系地址:南召县黄洋路二初中斜对面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其他说明
1、我局将对征集到的线索进行认真核查,汇总后统一上报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相关上级部门)。
2、在线索征集和核查过程中,我局将严格保护报送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请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报送。感谢您对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