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认定性骚扰,“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一审宣判。
这是民事一审判决,如果二审维持原判,造谣的女生是不是诬告陷害罪?我认为是。但实践中不会对造谣女生追究诬告陷害罪刑责的。
7月25日,“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事件”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不能认定男生肖某某针对特定对象实施了性骚扰,驳回女生杨某的指控。
2023年10月11日,武汉大学女生杨某发文称,在图书馆自习时被肖某某性骚扰。 两天后,武大发布通报给予肖某肖记过处分。
10万+的网帖:女生自述图书馆性骚扰上热搜,武汉大学对涉事男生通报记过。
失控的网络: 男生被确诊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女生不堪辱骂精神崩溃。
…记者了解到,该案曾两次开庭。法院认为,肖某某当时的行为无法被认定“自慰”,有抓痒的高度可能;事发场景开放,周围有人员走动,两人事发两小时内无交流,都曾离开后重回座位,无法认定肖某某针对杨某有性暗示或者性挑逗行为。因此,肖某某行为不构成针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与性相关的骚扰行为,杨某的指控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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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