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法律版 25-07-26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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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我们律师要兼具法律思维和商业思维?因为在我们律师看来,其实所有事情都有风险。只是风险大小,发生概率的问题,因此不可能有完美的合同,毕竟对方有概率不履约,也有概率忽然失去履约能力,偿债能力。所以,律师很难做一个世俗成功的商人(注意,是很难,不是没有),因为我们眼里全是风险,这些忧患意识会束缚我们的拳脚。#律师开放麦# #律师说法#
但是,商业与风险本来就是相伴而生的,也就是利润产生于风险,所以,为什么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始终不可能是统一战线。
因此,我们律师,不是决策者,而是信息提供者,你将风险做一个提示,并且给自己专业意见,比如风险大小。而这里的专业意见必须与你的商业思维结合,否则有可能过于保守而导致公司或客户裹足不前,那没有新的业务,什么也不敢做,公司又怎么能运转?退一步讲,你的客户在你的引导下,什么活动,什么投资都不敢做,那你又能有多少新的业务呢?
所以,不要用风险恐吓客户,有些事情是行业常态,举个例子,建设工程的违法分包。也不要过于粗放,毕竟你是一个律师。
前者就是商业思维,后者就是法律思维。如何平衡,这需要时间和经历。
所以,我一直认为,律师先有别的行业经验,尤其去规范公司做其他业务,其实是好事,很多行业知识,商业思维的锻炼,都是源于此。
一点分享,不理也罢。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