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改革以后,把大专的排除在外,必须本科,这样少了很多人参加考试;后来又把非法律专业的又排除在外,又少了很多人参加考试;再后来必须全日制本科,又把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开放大学、函授统统排除在外。如此这般操作,法律依据在哪里?如果这样,那么还有没有必要考试?你是凭学历证还是考真才实学?如果考真才实学,就不应该限制什么学历,更不应该限制全日制、法学专业!归根结底,不是依法办事,而是拍脑袋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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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改革以后,把大专的排除在外,必须本科,这样少了很多人参加考试;后来又把非法律专业的又排除在外,又少了很多人参加考试;再后来必须全日制本科,又把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开放大学、函授统统排除在外。如此这般操作,法律依据在哪里?如果这样,那么还有没有必要考试?你是凭学历证还是考真才实学?如果考真才实学,就不应该限制什么学历,更不应该限制全日制、法学专业!归根结底,不是依法办事,而是拍脑袋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