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生生医学论“火”
【#无惧上火挑战# 】
“火”理论诞生对于华夏生生医学学(中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的现存最早记载于《黄帝内经·素问》。在此基础之上,历代医家通过研究临证不断求索,使“火”理论越来越完善并逐渐成熟,将“火”论浅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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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论分类总结剖析:
“火”论主要有壮火、少火,君火、相火,龙雷之火,实火、虚火,阴火、阳火,外火、内火。
1. 壮火和少火
根据火对人体的臟象功能,可分为壮火、少火,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明确指出了“少火”可以 “气壮”、“少火”可以“生气”的臟象功能和 “壮火”可以气衰、“壮火”可以“食气”的病机现象。
一方面,“火”作为人体的阳和之气,具有温煦、推动、生养万物的作用。如《内经知要》云:“但阳和之火则生物……火和平则气乃壮。”另一方面,“火”作为“六淫”之一,是阳邪亢盛的一种病因,会对人体产生病因侵袭,甚至导致臟象运行失司。如火性炎上,易扰心神,火邪易伤津耗气,火邪易引动肝风,火邪易壅聚生痈疮等。
2.君火和相火
根据臟腑臟象功能的不同,火又可以分为君火、相火,该词现存首次记载于《黄帝内经·素问》:“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明代张景岳通过自然界与人体的类比认为君火、相火均可归属为人身阳气。
元·王好古用君火说明人体的臟腑属性: “夫心者,君火也。”心藏神,人的意识状态、思维活动以及情感变化均离不开君火的作用,如《素问·灵兰秘典论》曰:“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论及相火者,大多医家以朱丹溪相火论为本,相火寄藏于肝肾两脏,而肝主疏泄,臟腑的运动功能、血液和津液的运行输布、气机的升降出入、男出白虎女下赤龙均要依赖相火,如《素问·灵兰秘典论》曰:“肝者,将军之官也,谋虑出焉。”
明朝裴一中指出,君火、相火是一体不可一分为二,相火要在君火的统帅之下才能发挥生生不息、生化万物的臟象功能,如果相火妄动,人体就会阳盛偏亢,进而耗损阴精,产生阴虚火旺的病证。
3. 龙雷之火
古人根据易学象术八卦理论中坎、震之卦,采用取象比类的方法,提出了“龙雷之火”。历代的医家对“龙雷之火”的认识各有不同:
明、赵献可提出“相火龙雷论”,对“龙雷之火”的特性与治法进行系统、全面地阐释,标志着这一理论正式形成。
也有其他医家认为,“龙雷之火”是根据相火所在臟腑的不同而命名,将在肾的相火称为“龙火”,而在肝的相火则称为“雷火”。
但大多数医家认为龙雷之火即肾命门之火,是水中无根之火属虚。龙雷二字,一面形容威力,一面暗示带水,肾为水脏, 但有命火,其势虽烈, 总是一种含水的假火,所以取象龙雷。人体臟象功能正常,称为“水火相济”,也就是火伏水中(龙潜),如果人体臟象功能紊乱,出现假证候,称为“阴盛格阳”,即水中火发(龙腾)。
4.实火和虚火
根据“火”的虚实性质,还可区分为实火、虚火,火的虚实,是指对人体影响性质不同的火,也是众火的归纳:
(1)实火:指外感邪气(如风、寒、暑、湿、燥转化之热邪)或臟腑功能亢进导致的阳热绝对亢盛状态,本质为“邪气盛则实”的实证。病机特点:正邪交争剧烈,任体正气未虚而热邪壅滞。
外感风热、温燥、暑热、热毒等六淫之邪多为实火,临证证候以烦躁、狂妄、谵语、蒸蒸发热、恶热不欲近衣、濈濈汗出、喜饮冷、大便干结、腹痞满而痛、小便赤涩,或体如燔炭、面色红亮、唇红、口焦、气粗为主,舌象多表现为舌绛、苔黄燥裂、布满芒刺,脉象多见浮、大、数、滑、实。
(2)虚火:因阴液亏耗无法制约阳气,导致的阳气相对偏亢之虚热证,核心病机为“阴虚阳亢”。属“精气夺则虚”的虚证范畴,本质为阴不制阳的虚性亢奋。
情志内伤、过度劳欲多为虚火,临证证候为潮热盗汗、形体消瘦、口燥咽干、五心烦热、躁动不安、舌红无苔、脉细数,或全身低热、午前为甚、畏寒怕风、喜热怕冷、身倦无力、气短懒言、自汗不已、尿清便溏、舌淡苔薄、脉大无力。
5.阴火和阳火
从阴阳的角度,“火”又可以区分为阴火、阳火,二者是相对的,从表里辨证来看,阴火总体上属于里证,阳火属于表里夹杂证;从寒热辨证来看,阴火总体上属于寒证或标热本寒证,阳火属于热证;从虚实辨证来看,阴火总体上属于虚证或本虚标实证,阳火属于实证;因此,阴火属于里虚寒证夹里实热证或里虚寒证夹里虚热证,为“阴中之阳”证;阳火属于表实热证或里实热证,为“阳中之阳”证。
如果人体阴阳平衡的状态被打破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在临证上,阳火常被当作是一种实火,阴火常被认为是一种虚火。
6.外火和内火
外火主要指致病邪气六淫,除六淫之“火”,风、寒、暑、湿、燥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转化为“火”。
如风热病出现的直视、抽搐、角弓反张等,称为风邪化火,暑病见面赤身热,大汗烦渴等,称为暑邪化火,湿热后期,唇焦舌燥,神昏谵语等,称为湿邪化火,燥气刑金,咳嗽咯血等,称为燥气化火;伤寒后期,舌绛心烦,咽痛不眠等,称为寒邪化火。
内火即内生火热,为内生五邪之一。内火的产生主要包括饮食失节、情志失调及阴虚火旺。饮食不慎,恣食辛辣香燥,或嗜食肥甘厚味,或嗜酒无度,一则损伤脾胃,升降失司,气机郁滞而化火;一则积热内生,蕴结化火,薰蒸脏腑;情志失调,郁怒伤肝,肝气郁结,气郁化火,或思虑过度,思则气结,气结日久,亦能生热化火;或暴怒所触,五志过极,皆从火化,其病机主要为气机紊乱,情志过极,五志皆可化火,但以心火、肝火最为常见。阴虚火旺主要为热病后期,阴分耗伤;或劳欲无度,阴精耗伤;或久病不复,阴液亏虚;或先天禀赋虚弱,肾阴素亏;或肝郁化火,久耗阴液。其病机主要为阴液亏损,阴不制阳而生内热。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虚则热。”
二,驱贼火,养子火的论治
“驱贼火,养子火”出自清代医家程钟龄《医学心悟》中《火字解》篇。
关于“火”的描述,程钟龄认为虽前有《黄帝内经》及诸多医家“论火”,后有朱丹溪善言火,但对治火却“卒无定见”。
程钟龄认为:外火为风、寒、暑、湿、燥、火及伤热饮食,贼火也,贼可驱而不可留;内火为七情色欲、劳役耗神,子火(内火)也,子可养而不可害。“贼”为外来入侵,故驱而不能留;“子”为内在发之,故养而不可害。
程钟龄治法亦详备。驱贼火有四法:一曰发,二曰清,三曰攻,四曰制;养子火有四法:一曰达,二曰滋,三曰温,四曰引。或驱或养,视病情而定,灵活运用。病情重病势急,治标驱贼为主;病情病势缓和,治本养子为主;邪盛正虚之时,程钟龄提出用攻补兼行之法,或滋水制火之法,往往取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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