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恩投资张延昆 25-07-2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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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发明劳动派遣的就是这样想的#

揭开劳务派遣制度的“真面目”!在如今的就业市场中,劳务派遣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这项制度本意是为了灵活调配人力资源,促进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高效合作,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出现了诸多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发生了“异化”,成为了一场关乎劳动价值再分配的复杂博弈。

劳务派遣的“发明者逻辑”有着荒诞的一面,其利润逻辑简单又残酷——中介制造薪资差。就像美国程序员将年薪25万美元岗位以5万美元外包给中国程序员,或者段子里“月薪3000雇人代班净赚1000”的情况,现实里,当用工单位支付每人每月1万元的用工成本时,派遣工却只能拿到4000元,剩下的都被中介以“管理费”的名义截留,形成了一条层层剥削的利益链。

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日本是为了在经济萧条时保留终身雇佣制,将非核心岗位剥离为派遣制;中国则是在1987年为促进国际人才交流而引入,比如中智集团与荷兰的首次合作。但现实却背道而驰,企业自设劳务公司进行“反向派遣”,某央企生产线正式工占比甚至低于30% ;环卫、医院等系统把扫马路、护理等核心岗位长期外包,劳动者多年都无法获得编制。

薪资剥削是劳务派遣中最直观的问题。在东莞的工厂,派遣工月薪比正式工低3500元,社保按最低基数缴纳,公积金差额达到60%,用工单位与中介合谋,不断压榨劳动者的成本。劳动者一旦遭遇工伤,维权之路更是艰难,工伤认定需要同时举证与用工单位、派遣公司的关系,一位环卫工就曾耗时2年才确认劳动关系,法律层面设置的举证门槛,让劳动者维权举步维艰。更无奈的是,“临时性岗位”成了劳动者终身的烙印,超70%国企生产线派遣工无法转正,“三性原则”(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在实际中几乎没有起到作用。

全球范围内,各国在劳务派遣上也有着不同的情况。日本规定派遣期限超3年需转正,但仍导致年轻群体“低欲望化”;德国强制同酬且派遣工占比不超过15%,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而在中国,67%的网民主张彻底取缔劳务派遣制度,因为体制内成了最大需求方,政府和国企占据了70%的派遣岗位。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改革势在必行。在立法方面,可以量化派遣占比上限,比如控制在10%以内,还能参考日本设立3年自动转正机制;建立全国性派遣公司黑名单与劳动者匿名举报平台,深圳辅警同酬试点已经在推行,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劳动者自身也要学会自救,通过穿透股权关系核查“自我派遣”,比如利用企查查追溯用工单位关联劳务公司;平时注意保存工资流水、排班表等12类证据链,以便反击“假外包真派遣”的情况。

劳务派遣制度不能再继续成为劳动者身上的枷锁,只有将“人”置于“成本”之前,才能让每一个劳动者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让公平与正义在就业市场中得以彰显。http://t.cn/A6F5PmKw http://t.cn/A6F5yI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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