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十五年前分手、几乎一起度过了整个中学时代的初恋女友见面了。她像星露谷物语里串门的老乡一样给我带了一大盒葡萄和一颗紫色的水晶。一点尴尬的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很亲切很幸福。两个人一直叭叭叭说个不停,从下午四点聊到七点半,出门吃饭之后又一起散步到十二点。她说她后来有了很爱的人,但是选择了让关系停在浓度最高最美丽的时刻。我心想我永远都不会有这样高尚的觉悟,我只是和小时候一样,爱就要爱到头破血流。散步的尾声路过淮海中路环贸前的红绿灯,我问她有没有觉得这些年时间过得很快。她说她经常感到时间并不存在,我说是的,时间没有直接地作用于我们,和你这样聊天说话,让我觉得我们好像还是两个中学生。
但我没有告诉她的是,有一年我去了勃朗特姐妹的故居,看到了艾米莉的坟墓。阴沉的天空里几只乌鸦飞过,空荡荡的荒原安静到能听见呼吸的回响。小时候和她一起看过的两本书,《洛丽塔》和《呼啸山庄》,后来被我一直带在身边,那是我坐车两个小时、转车两次又爬上那座小山的唯一理由。我在没有人能看到的地方为我们年轻的爱情哭了十秒钟。
现在距离那时又过去了七年。过去的二十个小时里我一直在想要怎么形容这一次会面。最贴切的语言可能是:两个分开旅行了十五年的人,在某一处再次汇合,和对方讲述了彼此路上的见闻。仅此而已。
爱情真的是一个太窄的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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