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网上这些人明明享受着最先进的网络,认识却越来越狭隘。刚才看到有人说,他真的好喜欢把卖出去的歌拿回来唱。
我真的……先不说真实情况如何,就单说这种行为,有什么问题?
一首歌,不是消耗品,你用了没有了,更不是有形物品,有使用权的转移。
文艺作品,需要人气,需要真实的血肉灵魂来滋养。尤其实是歌,歌没人唱,就“死”了。
早上查大佑自选辑——他们为了踩汪,总爱周林等人举例,他们的歌我不熟悉,只好从大佑老师来下手。巧了,这才是位非常爱把写给别人的歌“拿回来”唱的人,不仅唱live,还收进自己的专辑。
之乎者也这张专辑里就有原唱是张艾嘉的童年和光阴的故事,但我喜欢罗版。
前几天说过的野百合也有春天,同专辑《告别的年代》里还有一首海上花也是“翻唱”。
滚滚红尘,陈淑桦的,他又整了个合唱版,放在 1995年发行的这张自选辑中。专辑的文案写道:大佑的作品在这十二年中,曾经以专辑、选辑,现场录音或者其他歌手演唱的多种形式出版,所使用的语言广及国、台、粤及英语……
这里我有一个可能“物化”歌手的想法:在创作人来看,不同的语言、不同的表现方式、不同的歌手,都是传达歌中意的介质,他本人也包括在内。
所以他的很多歌都有多种语言版本,海上花有甄妮的粤语版和张艾嘉的国语版,青春舞曲2000有粤语版和客家话版,爱的箴言甚至是先有日语版才有了国语版,追梦人与青春无悔分别是一首歌的国语版和粤语版,东方之珠好像有三版……
再把live版加进来,就更多了。
以前我不理解汪老师为什么老是爱改编曲,老歌改也倒罢了,新歌也会经常改,有这个必要吗?
现在我理解了,作品是创作人给自己发明的玩具,热爱音乐的他们,终生都会不断地探寻用音符表达的各种可能性。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