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嬉水、烧烤?严查!】
7月26日夜间,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碧流河水库管理局、庄河市公安局及桂云花乡政府对碧流河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开展突击检查,发现有游客在此露营消暑。检查组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思想工作,最终成功劝离。
近期,气温逐渐升高,涉水活动增多,部分游客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展垂钓、露营等活动,对水源地安全构成一定风险隐患。为有效遏制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守护水源地安全,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协调庄河市公安局、水务局、水库管理部门以及属地乡镇政府等单位联合开展夏季水源地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从7月份持续至10月,采取定时、不定时专项巡回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嬉水、垂钓、露营、烧烤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不断织密水源地保护区监管网络。
截至目前,庄河市有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对露营、垂钓等违法行为采取劝导、普法教育、立案处罚等措施,立案处罚2起。7月中旬,庄河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大连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水务管理部门、庄河市公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严肃处置了一起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聚集飙车的行为,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对17名车主进行了警示提醒,并向车主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水源地的安全维系着我们每个人的健康与生活品质,保护水源,人人有责。在此,庄河生态环境分局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夏季开展涉水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勿涉足水源地的“禁区”,以实际行动守护生命源泉,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
下一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推进夏季水源地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加强对水源地的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不断构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用实际行动筑牢水源保护防线。
★了解多一些★
庄河市是大连市的“水碗”,辖区内有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朱隈水库、转角楼水库四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承担庄河市及大连市城市饮用水供水保障功能。四处水源地均已依法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