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职_庞九林律师
25-07-30 11:49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超话主持人(可爱的法律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李然于心举报遭民警上门##武大图书馆事件宣判# 公安部:民警进行询问,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本案上门的,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如果假警察,直接报警,冒充警察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如果是真警察,是否两个人,是否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是否立案、是否经过批准,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核实。可以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要求查清楚是否违法办案。

《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
  第四条  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未着制式服装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应当向被盘查人敬礼并告知:“我是xxx(单位)民警,现依法对你进行检查,请你配合。”盘查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民警应当向被盘查人敬礼,并说“谢谢你的合作”,礼貌让其离去。
  第五条  盘查一般由两名以上民警进行,并明确警戒和盘查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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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