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25-07-3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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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权案件简讯#

近期,部分网络用户恶意曲解京剧演员李胜素女士及于魁智先生(下文称:二委托人)在香港大公文汇的采访内容,持续发布、传播针对二委托人的侮辱、诽谤性言论,造谣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照片造黄谣”“恶意编造所谓‘于魁智先生曾撰写文章《痛并反思》’”等,二委托人的名誉因此遭受了严重侵害,遂第一时间委托本律师事务所针对此次疑似有组织的网络暴力事件全面启动法律追责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报案等。

2025年6月,微信用户“奎”(实名:魏**)在微信群“李胜素粉丝全国后援七群”(群成员数489人)中公然、多次针对李胜素女士进行人身攻击,严重侵害了李胜素女士的合法权益。

2025年7月30日,北京公安机关对本案处罚结果进行文书公开:“现查明2025年6月11日10时许,魏**利用信息网络在微信群‘李胜素粉丝全国后援七群’中发送侮辱性言语并配图对李胜素进行侮辱,后被民警查获。经查证,魏**的违法行为属于北京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他人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魏**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自2025年7月27日至2025年8月1日在北京市**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后附:网站公示截图及京公*行罚决字〔2025〕54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律师事务所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网络用户: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主体均应当在合法范围内发布言论,切勿逾越法律底线、肆意传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