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一则古老的故事。
两妇人争孩子,都说两个孩子中,活的那个是自己的,死的是对方的。
争执到所罗门王面前,王命武士取来大刀:“把活的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这个妇人,一半给那个妇人。”
其中一位妇人说:“我主啊,把那活的孩子给她吧,千万不可杀死他!”那另一个妇人却说:“这孩子既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开吧!”所罗门王听了,便把孩子判给了ta真正的母亲。(复制自网络)
这几天见到了各种类比,什么房客论、什么鸟巢论,今我加一个两母争子论。———这首歌就是这个孩子,正在被得不到它的另一位母亲拿刀劈。
争论了很久,对一首歌曲来说,创作者与歌者哪个重要。
哪个重要呢?
大概是那个给了它生命呵护它成长甚至有时还会为它找个妥贴的监护人的,更重要吧。
因为另一个人,你也看到了。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