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正能量 25-07-3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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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三下乡#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薪火法行”实践队探寻红色法治精神
2025年7月29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薪火法行”社会实践队踏上了探寻红色法治人物精神代际传承的征程,此次他们将目光聚焦于革命先辈马保三,通过实地考察、调研访谈,深入挖掘马保三的精神事迹,领悟红色法治精神的深刻内涵。
马保三,这位从寿光县牛头镇走出的革命志士,在其40年的革命生涯中,担任过诸多重要职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中共山东省委对他的评价是:“一贯忠于党的事业,勇于坚持原则,在对敌斗争中顽强不屈。”这也是他革命一生的真实写照。
队员们首先来到马保三故居,故居中的每一处陈设、每一件旧物,都仿佛在诉说着那段波澜壮阔的革命岁月。在这里,队员们了解到马保三曲折的生活经历。他早年辍学务农,种过地、开过布店,丰富的社会阅历让他深知群众疾苦,也激发了他与反动势力斗争的勇气。20多岁时,他就参与了反抗旧政府的斗争,其中怒殴县长事件更是彰显了他的果敢与正义。1921年,反动县长赵思忠妄图掠夺牛头镇农民的400亩台田作为“学田”,马保三愤怒地将其打倒在地,虽最终田地仍被划走,但此后麦收时节,在他的推动和组织下,农民们都会去抢收,这场斗争持续了四五年。
1924年,马保三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全身心投入革命。入党后,他积极开展工作,为筹集党的活动经费卖掉自己的场院地,在本村发展党员并建立了牛头镇第一个党支部,担任支部书记。1926年,他担任中共寿光县委宣传委员兼县农协主席,积极领导和发展农民协会,不到两年时间就发展农协会员千余名,建立起20多个村农协,坚定地站在抗粮抗捐斗争第一线。他曾参加张玉山领导的寿光六区抗粮抗捐、驱赶区长侯乃萱的斗争,还带领农协会员扣押到牛头镇征税的军阀爪牙,捣毁垄断食盐销售、高利盘剥农民的盐局子 。
在抗日战争时期,马保三的贡献尤为突出。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他响应中共寿光县委号召,积极组织抗日武装。他以湖东乡乡长的身份,举办抗日民众训练班,搜集民间武器,组织“抗日后援队”。为了起义,他毁家纾难,将自家作为接待站、会议室、印刷所,贡献出积蓄的粮食,动员全家老少当后勤兵。一个多月的时间,他跑了八个乡、几十个村庄,组织起七八十人的队伍,为起义奠定了基础。12月29日,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正式起义,马保三被推选为司令员,他发表《告同胞书》,号召全县人民支援抗日斗争。此后,八支队在他的带领下不断壮大,在三里庄伏击日寇汽车,打响鲁东抗日第一枪;在三合庄迫使伪军“韩营”68人缴械投降;他还只身冒险进入朱家庄子敌营,收缴枪支50余支,使部队迅速发展到2000多人 。
除了军事上的成就,马保三在法治建设方面也有着卓越贡献。1940年7月,他在沂南青驼寺召开的山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上,被选为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副议长。在此期间,他根据党的政策和解放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上的民主选举法、双减法、婚姻法、财经法等一系列法令、条例,对建立各级政权、开展大生产运动、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法令、条例也充分体现了红色法治为人民的精神内核。
“薪火法行”实践队还采访了当地的老党员和熟悉马保三事迹的老人,从他们的讲述中,队员们对马保三的精神有了更深刻的感悟。一位老党员激动地说:“马保三同志一生都在为人民谋幸福,为国家谋独立,他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队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实践,深刻认识到红色法治人物精神的伟大力量。马保三在革命斗争中展现出的坚定信念、勇于担当、无私奉献以及对法治建设的重视,都为当代青年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此次社会实践活动,“薪火法行”实践队深入挖掘马保三精神事迹,将红色法治精神的种子播撒在队员们心中。他们表示,未来将以马保三为楷模,在学习和生活中传承红色法治精神,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让红色法治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耀眼的光芒。#枣庄青春三下乡#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