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校园性骚扰事件长期以来的呼吁都是:
学校应该建立起针对校园性骚扰完整的投诉、评判、惩罚及反诉机制。就如我19年前考入母校时接受的教育一样。
由学校成立专门委员会,设置专门投诉电话,直接对校长负责,有严密的评判逻辑。
这既是在保护被骚扰的一方,也是在保护被投诉骚扰的一方。
什么程度只需要批评教育,什么情况需要校内不具名通报批评,什么程度需要开除,什么程度需要上法院,如果指认不实,什么程度构成诬告,诬告要如何惩罚,都有清清楚楚的规定。
委员会公平予以判罚,比都跑到网上控诉要强。
我就分享过案例:有女生投诉男性教职工性骚扰,男性教职工担心说错话,聘请律师共同出席,校方认为男方有律师,对女方构成不公平,于是校方出资,为女方也聘请同等水平的律师。
这就很公平。
既让每个人受到骚扰,都可以拨打电话求助。
也让被控告骚扰的人,在不公开的委员会内部审理中,能为自己辩解。
让确实骚扰他人的人,得到广泛公正的处罚,不过重,也不过轻。
这非常重要。
还要设置追诉期,被骚扰者当时未必及时指认,在多长时间内依然可以指认(我记得我的母校是普通1年,涉及法律的是2年,可能记得不准)。
这比大家在网上吵架重要得多。
很多莫名的争吵,都是因为缺乏制度建设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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