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制片人甩出合同和录音记录,硬刚张碧晨的《年轮》版权争议,这事儿闹得,连八年前的工程文件都翻出来了。
争议核心是“原唱”归属,张碧晨和汪苏泷到底谁先唱了这首歌,制片方直接亮出2015年的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双版本并行”。
更绝的是,汪苏泷2014年录制的demo和张碧晨2015年的录音记录同时存在,时间线直接摊在台面上。
熟悉影视剧歌曲制作的人都知道,一首歌出现多个版本不算稀奇,尤其是大IP项目,经常会有备选方案,比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主题曲就曾同时准备过张碧晨和杨宗纬的版本,最后根据市场反馈选择上线。
但这次的特殊性在于,张碧晨团队似乎对“原唱”身份格外执着,甚至被质疑是否在争夺创作署名权,汪苏泷作为创作型歌手,包揽了《年轮》词曲,张碧晨则是纯vocal身份,这在行业里本来就有明确分工,原唱署名通常给首唱者,但如果是创作者自己演唱demo,版权归属往往更复杂。
制片方这次甩证据,其实是在强调“商业合作早有约定”,而张碧晨团队的诉求,反而暴露了行业里长期存在的模糊地带——歌手和创作者的权利边界。
值得玩味的是,张碧晨近年频繁卷入版权争议,从《凉凉》到《光的方向》,几乎每首爆款都有类似讨论,这次直接杠上创作型音乐人,风险其实不小,毕竟圈内写歌的人就那么多。
制片方敢把八年前的合同细节公开,大概率是握死了法律层面的底气,但舆论场上,粉丝可不管这些。
说到底,歌手争“原唱”就像演员争番位,本质都是话语权博弈,但当行业惯例撞上合同条款,情怀终究要让位给白纸黑字。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在娱乐圈不是人情江湖,而是契约战场,签合同的时候,真得把每个字都抠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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