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仕达_DuranGe 25-07-31 22:16

出差路上码字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比较麻烦,这块业务做的不多,我之前也不怎么关注,但是今天又看了看,可以从一个角度尝试破解:
- 首先,基本概念厘清,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是由于出口适用零税率,出口部分产品的原材料、电力等生产投入对应的进项税予以退还。
- 但是,由于生产企业出口的是产品,而进项是对应的原材料等生产投入的进项,所以出口交易中,并没有直接的原材料的进项数据。所以选择通过反推,模拟计算到底可能有多少进项,作为准予退还的数字。
- 还是基本概念,进项税是在采购行为中采购方负担的增值税,故而,反推进项的一般方式就是:采购成本* 供应商的税率/征收率。但是,原材料等生产投入多种多样,供应商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也不尽相同,所以,既然是为了确定一般规则,考虑可操作性,用 产成品的出口价格(FOB*汇率)来当做 生产投入要素的采购价格,用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当做 采购中供应商用到的税率/征收率。所以,准予退还的进项税额的公式,也就是免抵退税的金额 = 出口价格*退税率。
- 在这种反推进项的方式下,需要注意一个事情,那就是原材料成本中,如果存在免税购入的原材料的话,那部分的生产投入是不对应任何进项的,所以出于准确的目的,从我们拿过来当做原料采购成本的 出口价格,要减掉出口业务对应的免税购入原材料的金额。所以,Final的免抵退金额的公式就是:(出口价格-免税购进原材料)*退税率,这是我们模拟出的,官方认可的,出口商品允许退还的进项税,或者叫免抵退税额。
- 可退的金额有了,但是不着急退,原因是可能出口商还有内销,内销要正常计算增值税,为了避免出现一边退外销对应的进项,一边交内销对应的增值税,就先看看有没有一部分要退的进项可以先用于清掉内销要交的增值税。如果有的话,就先【抵】完了之后,剩余的部分再【退】。
- 那么通过什么方式看内销有没有需要交的增值税,进而需要借助一部分或者全部外销应退的进项税呢?我们选择通过计算当期 内销销项-总进项(依据增值税专票等确认)的方式来分析,到底我们本来要在出口退税中退还给纳税人的 免抵退税额,有没有被内销吃掉一部分,也就是【抵】了一部分。
- 做这个事儿之前,我们要对 总进项 的数字进行一下修正。由于我们前面是通过模拟、反推的方式,确定了我们认可的出口业务对应的进项金额,税率部分用的是 退税率,出于可比的目的,我们认为,此处存在一块我们不认可的进项,这个数字要从 总进项 中拿掉,也就是(出口价格 - 免税购进原材料)*(出口货物税率 - 退税率),相当于是我们不认可的进项,确定不能用来退,也自然不能用来抵内销应交的增值税,所以把它修正掉。
- 修正完了总进项,我们就可以计算 内销销项 - 修正后总进项的结果了。假设算完了是个负数(-A),说明内销不够强大,没有消化掉全部的我们认可的进项。如果前面我们计算出来的,出口业务对应的可以退还的 免抵退税金额是 B,那么如果B>A,就说明,内销还是会偷偷借用一部分外销对应的进项的,也就是说,B就不会全退了,给内销用掉的部分是 B-A,也就是所谓的【免抵税额】,而要退税给纳税人的,就是A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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