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
25-07-31 22:40 微博认证:津云新闻官方微博

#外嫁女户籍仍在本村拆迁补偿却没份# 【#保定一村规定外嫁女不享受拆迁补偿# 】2019年,李女士与丈夫领证结婚,二人一直在北京工作。2020年,徐水区政府发布了一份《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安肃镇八四村集体土地。
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这份公告,其中显示,土地补偿费为372.708万,由区财政一次性支付给安肃镇八四村。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支付安置补助费。
李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8月,八四村正式启动拆迁安置签约,有按户籍人口分配安置房和按原有宅基地面积分配安置房两种方案,她的父亲选择了后者,全家获得260平米安置房资格。直到2025年5月,她与同村堂姐交谈时才得知,当年拆迁除了给予安置房外,村里还按户籍人口发放了每人21000元的安置补偿,同时为耕地被征收的村民办理了失地养老保险。
李女士随即回家询问父母,原来,当年父母都领到了安置补偿并办理了失地养老保险。“这21000元包含了30个月的租房费和两年的取暖费,我父母回忆,当时工作人员跟他们说我已经嫁人了,不在补偿范围内,他们也不懂这些,就没深究。”李女士说。
6月初,李女士拨打了保定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联系村委会进行咨询,村支部书记添加其微信后告知“外嫁女不享受本村拆迁安置补偿”,并称“村里这样的情况很多,别人都没说什么,为了这点钱不值当”。6月28日,李女士又通过河北省12345小程序反映此事,7月2日,保定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回复称,经徐水区人民政府核实,依照八四村村规民约,本村外嫁女不享受拆迁补偿。
但李女士对这样的说法并不认可,她认为,自己虽已结婚,但户籍仍在八四村,且自己一直是八四村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经济组织法》,自己有权参与集体收益分配及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我堂姐也是外嫁女,她21000元的安置补偿也被扣了,但是她却拿到了失地养老保险,按理说失地养老保险也属于拆迁补偿的一种,这个拆迁补偿到底是按照什么政策发放的?”
为了弄清楚当年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李女士多次联系八四村村委会、安肃镇政府索要相关政策文件,但有关部门始终未向其提供。7月21日,李女士向八四村村委会提交了《八四村务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八四村征拆安置补助费用相关政策文件及八四村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款人口发放明细。
同时,李女士又向徐水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履职监督申请书》,投诉八四村未公示征地安置补偿细则,仅凭村委会口头告知其外嫁女不享受拆迁安置补贴,以及与村委多次沟通,村委会均拒绝公开补偿细则,未给其开具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证明等情况。
“村委会说那些是内部文件,让我联系区政府要。区政府在12345回复我说,让我去棚改办看这些文件,但是却只给了我一个大致方位,没有具体地址,我去了根本没找到棚改办。”李女士说。
因为一直没有找到确切的政策文件,李女士只得再次通过河北省12345小程序进行投诉,7月30日,她收到回复称,根据《八四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人口认定指导意见》,安置人口认定基准日为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需同时具备“本村农业户口、独立宅基地、家庭承包土地、长期居住”等认定条件。经八四村“两委”及村民代表核实,李女士未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且多年未在八四村居住,不属于“在本村长期居住生活”的情形。因此不符合安置人口认定条件。
“回复中提到的相关政策文件,我至今都没看到,申请政务公开也没有回复。”李女士说,“我们村里很多男性,都是在市里工作,已经买房定居,也没有在村里长期居住生活,为什么他们能拿到补偿?就因为我是女生吗?可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外嫁女不能拿拆迁补偿。”(津云新闻记者杨琳琳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