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发布
25-08-01 09:40 微博认证:乳山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细则》解读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言人:请记者继续提问。
2.发言人您好,我是乳山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山东省司法厅研发建设“鲁执法”平台,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全流程线上办理。请问我市采取了哪些举措?
新闻发言人:市司法局制定了《“鲁执法”平台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创新“六统一”检查方式。一是统一平台应用,依托鲁执法平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监督部门落实《“鲁执法”平台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平台应用。二是统一清单认领,根据上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形成本部门、本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对外公示,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三是统一事前报备,提前7日通过“鲁执法”平台提交检查计划,进行线上备案,未经报告或审批,不得随意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四是统一联合执法,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被检查主体,能合并检查的一律合并检查,避免7日之内对企业重复检查。五是统一扫码入企,扫描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入企方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现场取证并上传照片,确保检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六是统一事后评议,检查结束后,企业通过平台和短信的形式对执法过程进行满意度评价,反馈执法效果。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事前报备、入企扫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为进一步加强对“鲁执法”平台的使用和宣传,制作“鲁执法”平台宣传页3000余份,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涉企检查时进行发放。同时,向全市规上企业发放致企业家一封信,附上“鲁执法”平台宣传页,促使企业使用反向监督权,与执法部门形成双向监督模式。
新闻发言人:请记者继续提问。
3.发言人您好,我是《乳山时讯》的编辑。行政检查共有哪些形式?如果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上存在不到位情况,企业等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和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新闻发言人:行政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个案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法律规范的要求,对不特定检查对象或者不特定检查事项实施的检查,根据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日常检查,需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个案检查是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企业申请等实施的检查。专项检查是针对某一地区、领域的突出问题,履行批准、备案、公布程序,部署本地区或者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检查,此类检查需严格按照程序制定专项检查计划。
企业等经营主体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有以下三种监督渠道进行反馈。
一是短信即时评价。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会登记被检查企业的手机号码。检查结束后,平台将自动发送评价短信,被检查企业回复“满意”或“不满意”即可完成反馈。
二是“爱山东”APP线上评价。被检查企业下载并注册登录“爱山东”APP企业客户端。执法结果提交后,平台同步推送至被检查企业的“爱山东”法人账号,进入【企业监督评价】板块,按指引即可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评价,需在30日内完成。
三是电话直达监督。被检查企业发现执法人员未扫码入企、检查内容与报备不符、未报备入企等违规行为,可直接拨打监督热线0631-6651023举报。
新闻发言人: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