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延明
25-08-01 10:15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问:企业被列入税务非正常户和走逃失联名单,但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长期招摇过市,嚣张异常,税务机关似乎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答:一、税务机关可对企业采取的措施

1、税收征管方面:对走逃失联企业开展税务稽查,检查其纳税情况,若发现存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2、信用管理方面:按照纳税信用管理规定,将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判为D级,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纳税评估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同时,将企业的相关信息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范围,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将失信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限制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等方面的行为。

二、对企业老板及相关责任人的措施

1、限制出境: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单位欠缴税款,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2、刑事处罚:如果企业老板及相关责任人涉及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犯罪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相关罪行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项规定处罚。

因此,企图以走逃失联逃避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和个人,还是放弃幻想,想以“露脸”证明自己“没事儿”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回应社会关注,只会让自己的麻烦越来越大,经济负担越来越重,法律风险将失控而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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