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子弹多飞了一会,多看了些东西,才发现张碧晨好惨一个歌手
看完全过程只能说,人不能既要又要,既不想承担可能糊的风险,又想要所有的红利(图二 图三),吃相就是难看怎么了,啥都是别人的错自己冰清玉洁。。。
我同意这个观点,“比起利益,她选择坚持行业规矩。争原唱的行业共识不被模糊,争表演者对音乐的贡献不被消解。法律守的是最低的道德标准,它并不完善,需要不停地去更新修整。但是各行各业都有自己默认的运行规则”
简单来说就是之前是买断歌曲版权一段时间的版权,那么歌火了创作者会有源源不断的分红;而这个事情算得上历史事件的“双原唱事件”出来之后,合作方只会在合作初期一次性买断版权避免后续麻烦和争议,非头部的创作人(那些中小创作人)的歌曲哪怕是因缘际会的火了,带来的后续收益都跟创作人无关了。
说到底,希望这次事件能够在法律层面上有所进步 能够有一个可靠的依据来明确到底什么是原唱。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很多约定俗成的东西,但不明确就永远会被有心之人钻空子
一首歌的完整呈现,除了原创词曲赋予生命之外,编曲和演唱者的贡献从来不该被抹除,编曲不重要的话为什么要抢人家编曲的功劳?演唱不重要的话,为什么大火的版本不是自己的?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