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何时能还无辜学生清白#
刚看了法律判决书。
几个写在法律文书上的事实:
⭐️男生写的道歉信,属于性格懦弱,被比他大的学姐大声指责吓到,选择息事宁人写下的。
⭐️当时还有其他证人,证人的原话:“我没有看到男生具体的骚扰动作,没有听到男生骚扰的言语”。
⭐️道歉信的内容,与被告、以及证人在公安机关调查笔录中陈述内容并不一致,也无法得出在“自慰”的结论。
⭐️肖同学这边在法庭上提供了2021年起就有皮肤病的证据,并且提供了私处部位症状的照片。
对,人家在法庭上都放了那地方症状的照片了……
综合原告提交的取证视频、道歉信、录音,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和被告患有特应性皮炎的相关证据等,法院最终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达到被告在事发时系在进行“自慰”的证明目的。
而武汉大学的处分,写的是“不雅行为”。
但如果这个不雅行为是由于病理问题,法院确认是病理问题,提供了隐私处的症状照片,那么,因皮肤病导致的抓痒,是天赋人权,人都有抓痒的自由,不应该因此受到处分。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