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发的消息
紧急通知,各大跨境卖家货主们请注意,8月1日起,各地报关行陆续发出通知不再接买单出口业务;非要接的话也可以,与货主/货代签服务免责协议,明确两者是代理服务关系。
怎么理解呢?报关行表示自己只负责提供报关服务和整理报关资料,完成相关申报手续而已。
那各大跨境电商卖家货主怎么理解呢?在货物出口报关之前,需要提供境内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以及出口货物货值等信息给到报关行。如果你是企业提供不了境内发货人信息,就必须提供生产销售单位的名称,也就是你现在的公司名称。那报关行跟你作为货主之间的关系呢,只是委托代理和报关服务的关系而已。后面如果被海关系统锁定,或者被追缴关税,那就是货主的问题了。
从各地报关行发出这个通知来看,建议还在用双清包税模式买单报关出口的卖家货主,赶紧找一下你的上游供应商聊聊开发票的事情,有进项发票的呢,走出口退税或者小规模免税出口;没有进项发票的呢,走1039无票免税报关出口。
另外,建议卖家货主赶紧登录单一窗口企业备案那里,查询公司有没有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没有就要着手办理,非一般纳税人,但没法退税,但有出口经营权也可以正常出,法人卡,报关员卡都可以。
税务-17号生效时间是10月1号,但是申报的是第三季度的税,所以7/8/9月申报的买单出口报关的实际已经要缴税。深圳的有关税局回复是7月可以不算,从8月1号开始正式执行。目前市场上买单的抬头已经大量减少。各个报关行通知客户要提供真实的出生产销售单位+真实货值并签定代理协议。客户瞒报,漏报造成的后果都不负责。
目前建议方案如下:
1.卖家货主们尽快注册抬头/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合规报关出口;
2.如果没办法用自己抬头出口报关还是打算按买单报关出口,需要代理签协议提供真实货值,并每个季度自行报税(后面如果被海关系统锁定,可能需要补缴关税);
3.卖家货主如果是市场采购的,建议可以试试申报1039报关,单票报关单的最高价值为15万美元,这个税率相对较低,约千分之几,从而节省报关成本费用。
以上是建议的合规方案,可行可执行方案暂时还没有,估计下周报关行和货代会通知大家,现在市场基本都处于观望情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大家探讨交流,有最新消息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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