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回应图书馆事件#针对武汉图书馆事件,单指#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 ,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好好得冷静地去把法院最终审理结果完整看完。
首先视频道歉信录音文字稿内容真实,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判定,再者被告第一次提交的病历不是被告的病历,在录音中,原告跟被告对话,并没有任何引导倾向,仅你做了什么自己写,并询问被告是否需要帮忙回忆,在此被告说不需要,后续也愿意小声点,只要被告写清楚就可以,但第一次被告写道歉信,加以杜撰编造虚假事实,女生指出,他又马上说没做,最后女生表明不要写没做过的事情,在此过程中女生不引导并及时劝阻不要写没做过的事情,自此网传逼迫子虚乌有。(这里为什么男生要编造虚假事实呢?可以留个疑问)
此后女生想学院处理事情,但两三个月迟迟毫无进展,于是发布文章想要尽快解决,而男生则于当日前往派出所报案,在回复过程中,不断重复我不知道,我没意识到,我不记得,但在事发的时候女生曾询问过是否需要帮助回忆,男生明确拒绝,并在第一次编造虚假事实,并在警方询问时表示没有拍照也查看过手机,可能或许大家能明白为什么一开始编造虚假事实了,只要女生不坚定立场表明没做的不要写,这个事情就完全可以揭过。
武汉大学处分写的是不雅行为,所以本案法院并未采纳这个处分。在此还有一个疑点是为什么第一次上交他人病历?且男生承认第二天就意识到自己是生病被误会,但并未去找女生解释清楚,而是在女生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发布文章希望推进事情进展的时候去报警,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但在事发时,女生提出帮助回忆拒绝了,并第一次写道歉信杜撰虚假事实,真的让人抱有怀疑。
最终疑罪从无,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法院宣判最终结果也只是驳回原告所有诉求结束。
综上所述,在有视频道歉信录音文字稿的情况下,女生进行正常诉求,并不存在网上子虚乌有的“诬告”,同时男生在跟女生沟通过程中,女生没有任何引导,仅要求写出自己做的事情,并指出是否需要帮忙回忆和不需要写没做过的事情,但就此事件来讲,女生不存在“逼迫”。#武汉大学[超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