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宣布中国大陆人士在台定居需放弃原籍#】中国台湾地区内务部门预告已完成修正“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规定中国大陆人士申请赴台定居,必须检附未持有或已放弃(注销)中国大陆护照,以及丧失大陆户籍的公证书。8月4日,“中时新闻网”等台媒报道了上述消息。
报道指出,依据台湾当局大陆委员会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函释,原籍不仅指户籍,还包括护照等能明确标示中国大陆身份的证件。换言之,放弃户籍仍保留护照的行为,未来将不被接受。
报道称,台内务部门强调,未来所有大陆籍人士若要申请赴台定居,必须明确与中国大陆法律关系切割,才能符合法规规定。上述法规将在汇整意见后,正式公告施行。 http://t.cn/A6FQZPp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