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
杨曙光律师
25-08-05 17:27
微博认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本律师依法接受北京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近期部分网络用户发布造谣、诽谤性内容,侵害委托人旗下艺人朱志鑫、苏新皓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之相关法律事宜,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