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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07 10:42 微博认证:台州广播电视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道

交警:电动车改装“零容忍”

近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二中队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对驾驶人丁某及改装商家李某依法给于相应处罚。

丁某驾驶台州16***90号电动自行车途经路桥区灵山街与路桥大道交叉路口处时,因其驾驶的电动车外观改装痕迹明显引起路口执勤交警注意。经核查鉴定,发现丁某所驾驶的电动车存在加装了2个电池,并改装了电池线路。对其询问得知该车是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里王路某自行车商行处购买改装。民警带队前往该商家店内进行核查,面对调查结果,该电动车专卖店负责人李某改装新国标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交警部门对电动车非法改装乱象“零容忍”的态度。呼吁广大商家守法经营,消费者也应拒绝购买和使用改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