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郭素缺回家#
我的当事人郭素缺,一个农村老太太,年近六十,性格软糯,细声细语。在2025年5月29号,继暴继业、暴记忠等人被刑事拘留后,作为暴记忠配偶,也被刑事拘留。当时,家属拿到的刑拘通知写她涉嫌窝藏罪。本律师在她被抓第二天介入,却始终被石家庄公安@石家庄公安网络发言人 以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之名禁止律师会见。
其间,石家庄市公安局还将案件违规指定管辖到无极县公安局,让自己一跃成为为办案机关审核批准的上级单位,丝毫不顾及自己前边编造的谎言案件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级别管辖上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应公安市局侦查。
被关押30天后,或源于所谓案件主犯都未被批捕,像其他部分同案人员一样,郭素缺也没有被报捕,并于最后一天被释放。但是,她还没有走出看守所,就又被元氏县公安局以侦查新罪名非法采矿罪带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直到又十天后,案件被河北省公安厅@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指定管辖到邢台市公安局@邢台公安网络发言人 ,邢台市公安局又指定到宁晋县公安局@宁晋公安网络发言人 ,这是继前边被羁押40天后,又漫长的30天的开始。宁晋县公安局说,前边办案机关的问题我们不负责,现在我们办,我们也要调查。调查案件事实没有错,但是否应该再次刑事拘留当事人,如果可以,不停地改变管辖换个地方以新罪名的名义是不是就可以把人一直羁押下去,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91条对刑事拘留期限的限定被架空,形同虚设。
今天是我的当事人被以窝藏罪刑拘释放后又被以非法采矿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天,又再次刑事拘留第31天,昨天会见我了解到,她一共被宁晋县公安局提审了两次,一次是在我第一次会见后,一次是三天前,每次提审算上让她看材料时间也就一个半小时。按其叙述,我认为她不构成非法采矿罪,而对她是否构成犯罪,从潦草地提审来看,其实宁晋县公安局@宁晋公安网络发言人 办案人员也心知肚明——然而即便这样,他们仍然以侦查之名,又把30天用尽——陷入侦查程序的平头百姓只能任人关押,律师也无计可施。
昨天,宁晋县公安局终于将郭素缺非法采矿案向宁晋县检察院@宁晋县检察院 报捕,今天律师已经向检察院递交了建议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闷头办案就好,何必还冒着执业风险到网上来说道说道?替当事人委屈又胆战心惊中,唯恐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公安网络发言人 或宁晋县公安局@宁晋公安网络发言人 审查完非法采矿罪后再无休止地变出一个新罪名……多么荒唐是不是?但鉴于石家庄市公安局这样做过,我们不得不有这样的担心。提前,提请@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河北检察 @公安部刑侦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予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