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拒收“再审申请书”并且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裁定书,如何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请检察监督或建议”?#宋雨琦[超话]##TWICE[超话]##丁程鑫[超话]##同人cp日推[超话]##TF家族[超话]#
检察院回复必须要有再审不予受理裁定书检察院才接受我的申请,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按以下方法去操作!
中级法院既不收材料又不出文书,等于“程序未终了”;只需把“法院逾期未作裁定”本身作为监督事由,直接向同级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即可——这是法律明确允许、且无需“不予受理裁定书”的例外通道。
操作分三步
1. 固定证据
• 用EMS再寄一次《再审申请书》并保留“拒收退件”或“签收但超期未裁定”凭证;
• 现场递交的,让立案庭出具《收件回执》或同步录音录像;
• 取得证据后,法院“逾期未裁定”的事实即告成立。
2. 调转枪口,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 受理机关:作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 申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0条第1款第(二)项+《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9条、第21条——“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
• 必备材料:
①《民事诉讼监督申请书》(写明法院逾期情况并附证据);
②原审全部判决书、裁定书;
③身份证明材料;
④EMS退件单/法院收件回执/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已申请且逾期”的证据。
• 提交方式:
‑ 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小程序在线上传;
‑ 现场或邮寄(地址:××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3. 检察院仍坚持要“驳回裁定书”怎么办
• 当场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收到后7日内向“上一级”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理由是下级院适用法律错误——逾期不作裁定本身就是法定监督情形,无需驳回裁定书。
提示
• 时效:自法院签收你的再审申请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逾期”,即可启动检察监督;整体监督申请须在原裁判生效后2年内提出。
• 全程留痕:用EMS、12309平台、电话录音三重备份,防止再被“踢皮球”。
一句话记住:法院“不收不裁”就是它的错,把这份“不作为”直接甩给检察院,他们必须受理。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