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关未成年人的司法荒诞剧是不是有点多?
《我的检察官爸爸》,将法律专业知识化作了强奸犯儿子脱罪的武器。
男子强奸两名不满14岁的幼女获刑八年,检察官父亲当庭辩护,一边质疑被害人陈述真实性,一边攻击警方证据瑕疵,刑期减至六年。
我还以为检察官回避制度会规定检察官不可以担任直系亲属辩护人。没想到,不仅检察官可以为直系亲属辩护,法官也可以为直系亲属担任辩护人。
披着白大褂的医生,将魔爪伸向两名未满14岁的女孩,在酒店房间实施侵害。与未满14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施害者的检察官父亲,竟堂而皇之站上辩护席,为儿子在法庭上钻营。而法院,竟以“未使用暴力威胁”“未造成严重后果”为由,将刑期从八年减至六年。
今日轻判的六年,将无数未成年人的安全摆上了砧板。
未成年人保护法,请保护该保护的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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