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义相 25-08-08 02:45
微博认证:北京天相投顾公司董事长林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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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并非如烟。

深夜看到这篇关于魏东的文章,下面的文字不针对文章的内容,而是记录魏东与我有关的一件不大的小事,同时也是一件有关人生的大事。以此表达我对魏东的感谢与尊重、叹惜与悼念。[赞][作揖][泪][祈祷]
​2000年, 在我离开华夏证券流落到最让人瞧不起的证券分析行业前夕,魏东说给我投资5000万元创办咨询公司,其中49%是给我的干股。他的条件只有一个,公司必须用“涌金”商号。我很感谢他,并主动放弃个人的49%干股,而要转为公司团队的股权激励。我的条件也只有一个,公司不能用“涌金”商号。尽管我完全理解并承认他有100%的权利要求用“涌金”商号,合情合理,理所当然,并且,那时候我根本还没有想过公司用什么名称。
​我一直感激魏东的信任,佩服他的大方,在我心中,他是值得信赖与合作的朋友与事业伙伴。但我们还是没有走到一起,看起来仅仅是因为公司名称叫法上的分歧。
往事并非如烟,有些人有些事是要一直记住的。
​愿魏东在天堂安息![祈祷][祈祷][祈祷]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