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双方没有参加社保,孩子就不能入学,明显与义务教育法有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网上有消息说,有些地方为了强制推行社保政策,凡是父母双方没有参加社保的,子女不得入学。如果真有这种情况,希望当地政府或相关学校,好好学习研究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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