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职场性侵获工伤认定#上周参加行业会,听见有人聊“商务宴请该不该带女同事”,突然就想起崔丽丽那个案子。不是说带不带的问题,是凭啥女生去应酬,就得担着被灌酒、被伤害的风险?
最让人心疼的是,她不光被侵犯,公司还在她维权时捅刀子——停工资、踢群、按“旷工”开除。这哪是“管理失职”,分明是把受害者往绝路上逼。有人说“公司不该赔,该赔的是施暴者”,可别忘了,出差、宴请是工作安排,企业拿着员工的劳动力赚钱,连基本安全都保障不了,出事了还想甩锅?就像你去超市打工,被顾客打伤了,超市能说“跟我没关系”吗?
还有人纠结“她喝了酒”,可监控明明白白是被灌的。那些劝酒的、起哄的,难道不算帮凶?公司要是早有规矩管着酒桌乱象,哪会出这种事?现在判工伤,不是让公司替施暴者买单,是让企业明白:职场不是法外之地,别拿“应酬文化”当遮羞布。
崔丽丽整理232页证据、跑12次鉴定的时候,肯定也绝望过。但她赢了,不光是为自己,是给所有职场人立了个规矩:老板让你去的酒局,出了事,公司就得担责。这比多少句“保护女性”都实在——毕竟,真能护着打工人的,从来不是良心,是带牙齿的规矩。 http://t.cn/A6svF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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