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交警
25-08-08 17:59 微博认证:钦州交警官方微博

#五大曝光# 【群众举报车辆逆行 交警快速查处】8月6日7时51分许,在灵山县荔香大道主干道上,一辆公交车无视道路标线及交通规则,公然逆向行驶,与正常通行的车辆擦身而过,险象环生。这一幕恰好被群众的行车记录仪拍下并举报至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灵城中队。
接到举报后,中队立即开展核查,快速锁定涉事车辆和驾驶人,民警联系所属公交公司,要求当事驾驶人韦某某及公司负责人到大队接受处理。
当天下午,韦某某来到灵城中队接受调查。面对清晰的视频画面,他对自己驾车逆向行驶的行为供认不讳,称为图一时“方便”占用对向车道逆行,忽视了乘客与他人的安全。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公交车不仅是城市“流动名片”,作为公共交通工具,更承载着乘客的生命安全,逆向行驶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更是将全车乘客及过往群众的安全置于险境,一旦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民警要求其深刻反思,签写承诺书,并在公司内部通报。最终,民警依法对韦某某实施驾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道路交通秩序需要每一位参与者共同维护,尤其是营运车辆驾驶人,肩负着更重的安全责任,必须时刻紧绷安全弦,摒弃侥幸心理,敬畏法律、珍惜生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