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锦汇商贸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查处情况的通告
位于营口市站前区的鸿锦汇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我局正在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接报案、资产追缴等工作正在全力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现通告如下:
为收集证据,请所有营口鸿锦汇有限公司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投资合同及复印件、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于工作日到站前分局建丰派出所报案。报案时间截止至2025年9月7日。如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损人视为放弃报案,对放弃报案造成个人损失的由放弃报案的个人承担。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受损投资人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36号 建丰派出所联系人:许警官、韩警官联系电话:0417-3320110
特此通告
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2025年8月7日
发布于 辽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