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俗父亲向女儿索要赡养费被驳回#】#男子还俗后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2014年6月,老谢因工作压力辞职上山修行,与妻子协议离婚时将本应分得的市值225万元房产及50万元现金赠予17岁女儿小谢,另补偿前妻15万元,自携50万余元修行。此后十年辗转多地出家,收入微薄致积蓄耗尽,被迫还俗。
2023年6月,老谢向女儿索要月赡养费未果。2024年11月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20万元,称放弃其他赡养费。法院查明:老谢现有55万元存款(源于亲属赠与的64万元炒股亏损后剩余),月开销3500元,无业但无重大疾病。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老谢有二十年工作经历,现有存款能维持生活,未证明存在生活困难,且不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情形。故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由老谢承担。@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6swTG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