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篇帖子,北京某律所超5亿元收入违规转移至上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少缴律所合伙人经营所得个税。
按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
但实务中,在2021年之前,许多律所都违规地核定征收了经营所得个税[doge]。
现在律所的筹划方案就三个,虚开、隐匿、分拆(自行成立一家法律咨询公司,把部分收入签到法律咨询公司)。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