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两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具体如下:
一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主要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提示用人单位违法用工风险、隐患或者苗头性的问题。发函主体有两类,一是用人单位工会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二是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
两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意见书》是“一函两书”中具有承上启下功能的一个关键环节,《建议书》是“一函两书”中比较刚性的环节。当基层工会或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经提示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的,由用人单位工会提出改正意见,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总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意见书》。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县级以上总工会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建议书》,请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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