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生活周刊 25-08-1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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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为外嫁女姐姐维权# 农村“外嫁女”权益保障问题多年来牵动无数人心弦。2024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明确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其权益。

新法出台前9天,山东省寿光市东岔河村的“外嫁女”郭兰花收到了一份来之不易的胜利判决:山东省高院改判其行政诉讼胜利,她成功维护了自己作为村民的合法权益。在山东省,这是一场罕见的胜利。 http://t.cn/A6syo3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