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问题,说几点:
1、不存在什么社保新政。只不过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而已。政策没变过,从来都是应缴尽缴,只不过以前睁一眼闭一眼,现在司法解释斗硬而已。
2、很多微博上的解释都是从“缺钱”的角度来看的。其实是不对的,缺钱最多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还不是最重要的因素。
3、主要原因是城市化提高后,事实上存在了有社保和无社保的双轨制。随着老龄化的逼近,大量人员无社保养老对于我们这样的制度是很尴尬的情况,被迫走困难补助的通道,对于财政来说预算制定过于困难。
4、根本原因是社会整体转型,对于灵活就业、个体小微雇佣等要整顿,避免变相侵害劳动者权益,有利于司法清算中的权益维护。所以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
5、所有拿着体制内说事的都是别有用心,转移矛盾。本来体制内就是财政全额拨款,缴的都是财政的钱,左口袋右口袋的问题。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