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非婚生育不能领补贴与法律冲突#】
近日,深圳市民称非婚生育暂无法领补贴一事引发热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回应,当前政策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界定确实以夫妻关系为前提。
针对此事,@杜洁律师 作出解读:深圳当前的做法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及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奖励假、育儿假”,将“符合规定生育”的主体限定为“夫妻”,从而排除非婚生育的情形。这种限缩解释与《民法典》同等权利原则冲突——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不应因父母未结婚而被剥夺。此外,7月30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明确,育儿补贴申领只需提交“证明婴幼儿身份和抚养关系的必要材料”,未要求提供婚姻证明。深圳以“夫妻关系”为前提的要求,或许违背了国家政策对“育儿补贴应覆盖所有婴幼儿”的导向。#非婚生子女 育儿补贴#(原创记者杨光 大河报豫视频刘鑫) http://t.cn/A6stic5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