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水_啊
25-08-12 16:17

尊敬的《人民交通》杂志社:
我是一位孩子的母亲,平时非常重视孩子的价值观教育,尤其是在性别认知和行为规范方面。我近日看到贵刊宣布某男演员担任“交通文明大使”,原本以为这是积极正面的举措,可以通过公众人物的榜样作用,引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尊重法律。
然而,我在网络上发现,该演员在公开出演非社会主义提倡的婚恋价值观影视作品,引导非主流性别观的行为和形象展示。这些内容在互联网和短视频平台被广泛传播,而贵刊并未对其做任何背景调研就官宣该艺人担任推广大使。
我怕孩子在浏览视频时看到这些画面,会产生困惑,甚至会问:“妈妈,他是男生为什么要和男生接吻?为什么他要和男人谈恋爱?” 作为家长,我担心这种模糊性别认知、刻意引导非主流性别观的现象,会影响孩子正确的性别角色认知和价值判断。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涉及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媒体平台有义务作出显著提示并采取限制措施;同时,《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明确要求坚持正确导向,避免传播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形成错误认知的内容。
如果继续让这样一位存在明显争议、且与主流价值观不一致的公众人物担任交通文明大使,我担心会削弱交通安全宣传的权威性,并对广大未成年观众产生不良引导。
因此,我恳请贵刊:
立即重新审查该演员作为交通文明大使的适格性;
在宣传内容中加强适龄提示和家长引导说明,避免低龄儿童无门槛接触此类信息;
在代言人选拔过程中,坚持社会主流价值导向,确保其形象和行为能为未成年人树立积极榜样。
作为母亲,我最关心的是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价值观培养,希望贵刊能慎重对待此事,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不当导向影响,同时确保交通安全宣传的公信力与正面作用。@人民交通杂志社 @央视新闻 @人民日报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