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洲
25-08-12 18:26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19岁女大学生景区内遭捅多刀身亡# 又是拿“精神病史”做挡箭牌的,再次呼吁:精神病人犯罪不可免罪,希望大家转发支持促成早日修缮残法。多少次了?回回都是神经病,他怎么不敢扎壮汉专找孩子幼童或女性呢?可见他根本就是心智健全的人,病历只是个幌子。

这么好的闺女,人家也是爹疼娘爱长大的宝贝,就这么平白无故死了?对了,上次也是个闺女被所谓‘神经病’弄死,凭什么?

1,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严格意义上说,都有神经病。
2,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神经病严格意义上说,都没有病,因为它们一直把刀捅向老弱妇孺,为什么不捅村长呢?因为村长有仨儿子揍也揍死丫挺的。 他怎么不捅他爹他妈他孩子呢?

这样的事,数不清多少件了。结果呢?人白死,神经病交由家里监管。

白死?是的,白死。无数心血养大的一个孩子或者是某个家庭里的顶梁柱,通常就白死了。

神经病,无论间歇的还是坐实了的,这些人拿着砍刀到处挥舞,逮谁弄谁,形成了一种我是疯子我怕谁的气势。他杀人不偿命,绝对是个法律弊端,我跟原博意见一致,必须死刑,他没有任何理由逍遥法外。

疯子杀了人,不负法律责任,哪一会犯病实在是摸不清,但犯了病就得由着他杀、由着他闹、由着他出事。抓起来教训教训放了,跟他家长说要看护好他,不然连带责任或罚款。可是疯子的父母都有自己的工作,谁能整天看着神经病呢,于是就把疯子跟奶奶放在一起,叫奶奶看他,终于有一天,父母回家的时候,这个神经病奶奶没看住它,它出去杀人了……

说起赔偿,要是家里只有两间破草屋的人家怎么办呢?哪有钱赔?连带坐牢吗?所以,我认为疯子杀了人也要偿命,这是其一。

其二,疯子的社会利用价值不大:疯子的存在只是威胁,有害无益,知道他是神经病的人处处提防着他,只要他一天不死,小区或村镇就一天被阴影笼罩,他极大的影响了社区其他人的生活,你愿意跟一个疯子住在同一村落或小区吗?就是个曾经有用的地雷埋土里还把它排掉呢,咋了神经病不是一颗大雷吗?

好疯子多少能糊个纸盒什么的,能挣口饭吃。大多数的神经病都不能劳动,整天脏呼呼的拿把蒲扇在来回的走,时而目露凶光,时而仰天长笑,若是他犯了死罪,这种人留在人间有何用呢?丝毫没有社会价值。疯子杀了人,法律枪毙了疯子,疯子的父母也是一种解脱:以后不用再照顾他了,也不必再三的去邻居家陪礼道歉,一秒之苦换来几个人的人生大幸,周围的人也能松口气。

正常的人犯了死罪枪毙,正常罪犯也是有父母的,他的父母能够承受杀人偿命这一结果,疯子的父母为什么不能?

有些罪犯,犯罪几年前就有犯罪预备,装疯卖傻骗到“神经病例”,抓住机会挥刀就上,之后拿出那张“疯子病例纸”来免死也不是没有。所以,要补上法律漏洞,使那些想犯死罪装疯免死的人无所遁形!有些有钱人家的子女,犯了死罪都想抓住一根稻草从而免死,一般有二:一是年纪,看看自己是否是18,若多于18岁则想办法改户口成“不足18岁”。二是想办法搞到精神病历,看看能不能编造出点这种病逃责。很多犯罪分子因此免死。如果神经病杀了人也会判死罪的话,那么这个法律漏洞也就不存在了。

震慑疯子:多数神经病在行凶前脑子里是意识清醒的,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所以会大肆行凶。很多人理智正常,但有疯病史,这种人完全可能利用人们对自己过去曾经意识混乱这一假象来混淆视听,从而谁挡杀谁——反正我是神经病。采取死刑来震慑这种人,相当有必要!

疯子极易成为一种杀人工具,比如有人说:给你把刀,你去砍那个人的脖子,完了我给你奶糖吃!对于教唆者,在法律角度应予以最大力度的打击,但取证又成了问题,疯子的证词不被立据,教唆者也会哈哈大笑着说:“他的话有法信吗?”一一即便神经病是无辜的,但他已经变成了一种凶器、变成了一把任人指挥的寒刀,当一个人变成别人的凶器时,他自己也是一种活着的无奈,与其让他苟延残喘,不如给他个机会,叫他在跪在刑场上跟他说:乖,你别往后看枪口哈,叔叔一会给你变个奶糖吃……

我个人的最低接受限度是疯子犯了死罪,不死也得关到死,可以叫他们去拓荒,去植树,去造林,去治沙。100个疯子+一把鞭子+几年时间,很多荒凉之处就能变成青山绿水。

呼吁免除疯子罪犯的适宽法律,人不能白死,他们不能无法无天,这对无辜的受害者而言太不公平了。

#微博兴趣创作计划#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