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交的多领的多,但如果是现收现付制,就要保持基本公平公正原则。
在之前的评论中,我提到过实际上国家过去并未考虑过农民养老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在1991年(企业)和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才全面建立的,在此之前,职工并没有缴纳社保,但他们的退休待遇由单位或国家承担。为了让这些人在新制度下不受损失,国家规定他们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但没有提农民的问题,新中国建设贡献那么多,工业化剪刀差牺牲那么大,没有“视同缴纳”一说。说白了,活到老干到老!
那么过去农民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多生育子女作为保障。这又牵扯到了生育政策问题。
在1982年为了控制人口增长,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时,政府提出“只生一个好,国家来养老”的口号,缓解农村民众对养老问题的担忧,推动政策实施。
体制内因为担心丢工作基本都选择只生一个,但农村人大部分还是会选择生两三个,这是为什么在2000年之前中国的生育率远在2.0之上,这也意味着大多数农村家庭面临承重的罚款(九十年代罚款数千元),严重者扒房式抄家。
然后这些八九十年代出生的农村人进城开始工作,大规模缴纳社保。按照现在社保实际运行规则就是现收现付制,也就是生的最多的农村人缴纳的社保最多,支付给只有独生子女的城里人六七千的社保,自己的父母平均每月246元,相差30倍。
农村人挨了最多的罚款,子女承担/缴纳了最多的社保压力,农村父母拿最少的社保!显然有违最基本公平公正原则!#东哥笔记#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