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大图书馆那事,仅从我看的视频来讲,我说点我理中客的理解:
首先男生绝对不清白,证据就是录音里他的秒怂秒跪秒道歉。不存在任何胁迫地秒道歉(胁迫?拿什么胁迫的?你没干坏事人家用什么胁迫你?)
但是!作为性骚扰和猥亵的证据来说,确实不明确,拿到法庭作为定罪证据证明力不足。因为没有明显确定是“自慰”或者“暴露”的视频画面。他那个动作你怎么解释都行,但哪种解释都不是唯一的,甚至不能明确解释为“抓痒”,就是不明确,不知道他在倒腾啥,他说什么都是有可能性的。
而录音里他的秒怂秒跪秒道歉,也不能证明他具体做了什么,只能说明他确实干了什么冒犯到了女生,但始终没说他干了什么。
从法律严谨而疑罪从无的原则来说,目前证据不足以定罪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因为“证据不足无法定罪”而说女生是“诬告”,那特么不是法盲也是语文和逻辑能力不足。
以上。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