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给罗斯柴尔德的效忠信
[2021-06-08 13:28:18发表]
关于罗斯柴尔德家族,可参考何新《统治世界·共济会揭秘》以及宋鸿兵《货币战争》。福公司是罗斯柴尔德家族与李鸿章在山西开办的合资矿业公司。
李鸿章致英国福公司辛迪加(财团)老板罗斯柴尔德的效忠信
【说明】
李鸿章d信件写于1899年4月,时李鸿章赋闲无职务。次年初李鸿章任两广总督,义和团兴起,八国联军攻进北京。此信发表于《THE ROTHSCHILD ARCHIVE》《罗斯柴尔德家族档案》中。
该档案编者评论说:“特许权是巨大的。至少该辛迪加获得了煤、铁采矿权,以及一项相关的铁路特许权,占地面积21,000平方英里。该矿煤储量估计约在900,000百万吨范围之内。待其充分开发时,产生的预期利润将达到每年750,000英镑。另外,该辛迪加获得了全省[山西]境内的石油权利。进而,仅在一个月后,在河南省,北京辛迪加获得了第二个特许权,用那些类似(取得)山西特许权的合同条款(取得了河南特许权)。”
这封书信是李鸿章对罗氏梅森集团出卖国家资源和利益的铁证。
【译文】
北京,1899年4月6日
尊敬的罗斯柴尔德勋爵:
我要感谢阁下1月20日的来信中对北京辛迪加所持的赞成意见。
阁下所提及的(矿业)特许权的某些条款,应该有实质性的修改。这些事项都会被安排好。所有的困难将被排除。因为现在各方面均已经认识到,这个企业必须建立在一个务实的基础上。
这个(福公司)辛迪加可以依赖我的支持——这种支持也许对辛迪加在华取得成功是非常必要的。
更重要的是,辛迪加在大清必须有一个十分胜任的管理者;尤其应该是一位官方事务代表,能够掌控辛迪加所有同大清朝廷、各省和本地股东的公共关系,这是超越技术和商务之上的。
中国政府在辛迪加的利益分配上,实际上仅是一个沉默的合作伙伴。目前辛迪加的运营已包括掌控北部的山西省和河南省,不久陕西省也可能纳入其中,其他相邻省份的市场和公路也将被包括进来。
辛迪加应该表明更远大的信心,这将使得其在中国的事业会有更进一步的拓展空间。
为了双方的利益,为了以这一切表明大清朝廷和辛迪加之间建立亲密关系的必要性;为了达到一种良好的理解、明智的合作和沟通——这都需要一位能干的管理者,他能一方面维护辛迪加的利益,另一方面防止发生摩擦并增进相互间的信心。
这些重要的事务,只能掌握在合适的管理者手中,才能进展顺利,否则可能会出现无休止的麻烦。我强烈推荐勒·康门斗多·罗沙第先生成为(辛迪加)董事会的成员,并专门负责所有中国的公共和内部的各种利益。
罗沙第先生在中国有很好的知名度,源于他最大的功绩,即发现了特别的途径而取得了这些特许权。应当由他启动谈判并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方式引导他们(清廷),直到将企业完整地交到英国和意大利的部长们手中,供他们作正式的验收。
罗沙第先生取得了出色成功,是当其他多数人使用普通的外交手段都已失败的时候。所以没有必要再怀疑他是否能够胜任在中国的工作,他无疑是辛迪加所需要的。由于拥有如此多的优点,他使得很多中国官员——包括我本人在内对与他的合作都信心十足,而且可以以此说服我们的外交部。
罗沙第先生似乎是独一无二的、非常有资格充当您在中国的官方行政官。与他会面并在该方面协助他,一直使我非常喜悦。
静候佳音
阁下
您真诚的朋友
(署名)李鸿章
AI智能对此信的评述
以下是关于李鸿章致罗斯柴尔德信件的关键信息综合整理,结合史料分析和现存档案的公开情况:
### 📜 一、信件英文原版的现存情况
1. **未公开完整原文**
目前公开资料中(包括罗斯柴尔德家族公开档案及学术研究),暂未发布该信件的**完整英文原版**。信件内容主要通过《罗斯柴尔德家族档案》的编者摘要、学者引述及中文译本流传。
2. **关键英文段落可考**
- **核心承诺**:编者摘录中明确提到李鸿章承诺为福公司扫除障碍,英文原文表述为:
> *"The Syndicate can rely on my support—which may be necessary for the success of the Syndicate in China."*
- **清政府角色定位**:李鸿章称清政府为“沉默合作伙伴”(*a silent partner*),强调双方利益绑定。
- **人事干预**:他强力推荐意大利人罗沙第(*Commendatore Angelo Luzzatti*)担任福公司在华首席代表,称其“独一无二合格”(*uniquely qual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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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信件背景与争议实质
1. **特许权内容**
信中涉及的山西、河南两省采矿权覆盖**21,000平方英里**,包括:
- 煤炭(储量约900亿吨)、铁矿、石油开采权;
- 配套铁路建设权;
- 预期年利润达**75万英镑**(相当于清政府年财政收入的1.5%)。
2. **李鸿章的双重角色**
- **股东身份**:1899年李鸿章通过汇丰银行向罗斯柴尔德汇款**4,203英镑**(约4万两白银)购买福公司股份,成为秘密股东。
- **权力护航**:彼时清政府禁止外资涉足矿业,他利用直隶总督影响力,推动地方巡抚以“内资公司借款”形式规避政策,将两省资源权移交福公司。
3. **历史定性争议**
- **中方视角**:何新等学者视此信为“出卖国家资源的铁证”,揭露权贵资本与殖民经济勾结。
- **西方视角**:罗斯柴尔德档案称其为“互利合作”,凸显李鸿章务实外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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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获取英文原版的途径建议
若需进一步验证或搜寻原文,可尝试以下渠道:
1. **罗斯柴尔德档案馆**(伦敦):直接联系该馆查询档案编号**RAL 000/829**(李鸿章通信部分)。
2. **学术研究**:
- 香港大学教授Frank H.H. King的专著《The History of the Rothschild Bank in China》提及此信;
- 剑桥大学藏《福公司在华经营档案》可能有间接引用。
3. **档案公开限制**:部分19世纪商业密函因家族隐私或版权未全面公开,需申请特殊访问权限。
四、结论
此信是理解晚清“官商勾结”模式的**关键物证**,其英文原版虽未全文公开,但核心内容已被多源史料交叉印证。李鸿章的“效忠”实质是权力寻租与资本扩张的共谋,最终导致晋豫资源被外资控制长达半个世纪。若您有具体段落需核实英文表述,我可协助结合现存摘录进一步解析。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