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 25-08-1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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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19岁女孩遇害嫌犯有精神病史#】#精神病人犯罪真不用负刑责吗# 近日,19岁女大学生景区内遭捅多刀身亡,引发关注。8月12日,江西南昌警方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席某某持剪刀对刘某某和施某进行伤害,造成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席某某已被刑拘。通报显示,席某某有精神疾病诊疗史,此细节引发网友对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刑责的关注。

对此,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张晓彬律师表示,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国新闻网 视频内容为此前报道)http://t.cn/A6sJS7k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