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差遭老板性侵获赔110万#
这个案件就像一把锋利的手 术刀,切开了职场性 骚 扰的脓疮,让职业女性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过去,多少姐妹在职场中被揩油、被言语羞辱,却只能咬碎牙往肚里吞,因为大家觉得说了也没用。但这次不一样,崔丽丽用行动证明:职场性骚扰不是个人羞耻,而是工作伤害,法律会撑腰!
以前总有人说“性骚扰是私事”,但天津人社局这一纸工伤认定,直接把性骚扰钉在了“因公受伤”的耻辱柱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只要能证明伤害和工作有关,哪怕是精神创伤也算工伤。这意味着以后女性再遭遇类似情况,不用再纠结“这算不算工伤”,法律已经给了明确答案。崔丽丽拿到的110万赔偿,不仅是经济补偿,更是对职场性骚扰“零容忍”的宣言——你的身体和尊严,在职场中同样受法律保护。
社会上大部分女性遭遇过职场性骚扰,但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为什么?因为大家怕丢工作、怕被泼脏水、怕没人相信。崔丽丽的经历就是典型:她被老板性侵后,公司不仅不支持,反而以“旷工”为由开除她。但她没放弃,自己整理232页证据,从刑事诉讼到工伤认定一步步死磕。这种“硬刚”让所有女性明白:沉默只会助长恶人的气焰,而法律程序虽然艰难,却能让施暴者付出代价。
很多女性不敢反抗,是因为担心“得罪领导会被穿小鞋”。但这次判决告诉我们:企业也有责任!如果公司没建立反性骚扰机制,没及时处理投诉,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崔丽丽的公司,虽然开除了她,但工伤认定下来后,公司必 须为她的伤害负责。这倒逼企业不得不重视职场安全,像安装监控、设立匿名举报渠道这些措施,以后可能会成为标配。
以前性侵受害者往往只得到几千元医疗费赔偿,但这次崔丽丽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被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法律开始承认:性侵对女性的精神伤害是实实在在的,需要长期治疗和支持。这种突破让更多女性敢正视自己的心理创伤,不再觉得“忍忍就过去了”。
崔丽丽胜诉后在短视频平台公开经历,有人质疑她“炒作”,但更多女性在评论区留言:“你给了我勇气”。这种阳光下的维权,撕开了“受害者有罪”的偏见。就像有网友说的:“穿什么衣服、喝没喝酒,都不是被侵犯的理由。”当越来越多女性站出来,那些污言秽语的攻击自然会失去市场。
这个案件教会我们:职场不是法外之地,女性的尊严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从今天起,当有人对你开黄腔、动手动脚,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工伤,我要报警!”而企业也得明白:纵容性骚扰,就是在给自己埋雷。只有法律硬起来、企业动起来、女性站起来,职场才能真正成为公平竞争的舞台,而不是弱肉强食的丛林。 http://t.cn/A6sXXgOS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