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流浪狗到期未认领将安乐死#:目前领养条件尚不成熟,认领仅限原主人办理】#动保人士呼吁官方开放领养流浪狗#近日,浙江省丽水经开区流浪狗收容中心公众号发布一则流浪犬捕捉情况公示,公开了多只被捕捉流浪犬的照片、捕捉时间、地点、犬种、毛色等信息,公示期至8月17日,期内原犬主可认领。
经视直播记者以爱犬人士身份分别联系了丽水经开区流浪狗收容中心和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丽水经开区流浪狗收容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犬只认领仅限原主人办理,领养渠道暂未开放。公示期结束后未被认领的流浪犬,将统一进行安乐死及无害化处理。关于流浪犬捕捉原因,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是为防范流浪犬伤人风险,同时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因此需对辖区内犬只进行规范管控。流浪犬认领登记公告会通过多个网站发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记者查询2020年11月实施的《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发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捕捉(除烈性犬、大型犬外)和收容留检流浪犬。第二十七条明确:收容场所应建立领养制度。无人认领但检疫合格的流浪、遗弃等犬只,可由符合条件个人领养;无人领养或检疫不合格的,按规定处理。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流浪狗领养问题此前已讨论过,目前领养条件尚不成熟。他们将向领导反映,研究协商领养机制。长期从事小动物保护工作的专业人员称,管理机构对被捕捉的流浪狗采取公示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建议在无法找到原主人时开放社会领养渠道,让管理工作更具温度和合理性,避免“一刀切”。@经视直播 http://t.cn/A6sSZQj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