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5-08-13 19:22
微博认证:《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

【律师就“南昌景区男子持剪刀伤人”事件发声:#精神病史不是免罪金牌#】8月12日,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警方通报发生在当地景区的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席某某持剪刀行凶导致1死1伤,遇害者刘某某是外交学院的大一女生。通报显示,席某某有精神疾病诊疗史,此细节引发网友对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受刑责的关注。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张晓彬律师表示: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认为,景区是否担责重点看两点:一是事前防范是否到位,如安检方面,是否对可疑人员、危险物品(本案为剪刀)进行必要检查; 监控、安保力量是否足以覆盖相关区域;对曾有肇事记录或明显精神异常的游客是否建立预警、劝阻机制。二是事后处置是否及时,如报警、急救、现场控制是否延误;应急预案是否启动并有效降低损害。若上述环节存在疏漏,且与受害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景区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