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庭审纪实》有个案例,住在养老院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王老伯,三年前与湖南来沪打工,小自己16岁的任女士结婚。
2023年,王老伯拿到一笔110万元的房屋补偿款,任女士把这笔钱转移到自己在湖南的银行帐户,并以消费的方式提走大部分。
现在,这位任女士又以王老伯需要治疗的理由,以王老伯的名义对王老伯的女儿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王老伯名下位于佘山的一套房子。
上海黄浦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任女士转移出去的110万元并无实际用于王老伯,于是驳回了任女士的诉讼请求。
但同时法官又表示,这次虽然驳回了,但并不代表今后王老伯确实需要用于治疗费用时,再次要求分割房产以变卖的时,法院仍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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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